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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人】伉俪情深同携手,用爱点燃生命之灯

作者:时间:2016-10-09点击数:

“这种等待死亡的感觉很不好受,对个人,对家庭都是巨大的摧残。”

“救人要紧。”

7月5日上午8时许,麦杰伟躺在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造血干细胞采集室,经过4个半小时的采血,成为了中华骨髓库广东分库的第438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而他的妻子蔡洽红,也早在5年前就为患者捐献了造血干细胞。他们因此成为了“广东省第一对、全国第二对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夫妻”,而这对夫妇正是我校生命科学学院2009届毕业生。

2006年,步入大学校园不久的他们相恋了。回忆起当年最初相识,麦杰伟感慨道:“我们是同班同学,当时经常一班人外出活动,随着逐渐熟悉和对对方的了解,相互被对方吸引,且性格合得来,就这样开始了。”毕业后,两人都走上了教师岗位,麦杰伟任职于广州市协和中学,蔡洽红任职于天河中学。六年后,他们结束了这段爱情长跑,踏入婚姻殿堂,并在三年前拥有了一个可爱的宝宝。

除了10年的感情外,他们俩还有一段国人少有的经历。

2006年,还在读大二的麦杰伟与蔡洽红牵手走在红棉路校道上,中华骨髓库广东分库正在红棉路宣讲捐献造血干细胞知识,并招收志愿者入库。在宣传画上,他们看到有很多白血病家庭被疾病摧残的事例,很受触动。“看完后,我们想着移植造血干细胞是目前白血病患者唯一的希望,所以彼此相互鼓励,并在现场留下了一些血液样本,加入了中华骨髓库。”

五年后,蔡洽红被骨髓库的工作人员告知其骨髓与患者相合,希望她能接受进一步的配型检查和捐献。然而,工作人员却说错了她的名字,蔡洽红犹豫了。“如果真的是中华骨髓库的工作人员,我的犹豫就会耽误了患者的病情。”于是她回拨了电话,确定信息无误后,蔡洽红开始进行捐献准备工作。

由于手臂的血管很细且血压不够,蔡洽红的采血过程并不顺利。为此,她只好选择比较痛苦的颈部采血,因为颈部的血管比较粗,离心脏近,血压会大一些。不过,颈部血管采血要比手臂采血痛苦得多。 “颈部采血真很痛”,蔡洽红回忆道,“即便颈部采血,血压也一直不太够,机器一直报警。要手握血压球才能维持血压,而那个球很难捏,我手也没什么力气,真的要很用力才行”。但看着男朋友麦杰伟紧紧握住自己的手时,蔡洽红顿时觉得心里一阵温暖。虽然捐献过程有痛苦,但蔡洽红却从未后悔过,“救人要紧”。

今年,他们再次收到阔别5年的中华骨髓库的电话。而这次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是麦杰伟。回想五年前陪着妻子捐献的场景,当时麦杰伟就很希望捐献者能是自己。如今,中华骨髓库的电话让他多年前的愿望得以实现。

捐献时,麦杰伟需要被定时注射动员剂和抽血检测白细胞指标,过程中难免有扎针的痛楚和动员剂带来的腰痛等副作用。但他认为,这和患者的痛苦比起来,真的微不足道。“在医院有下至5岁的小朋友,上到老年的白血病患者,他们在很长时间甚至直到生命终结都要承受这种痛苦。这种等待死亡的感觉很不好受,对个人,对家庭都是巨大的摧残。”

在四个多小时造血干细胞的采集过程中,妻子蔡洽红一直陪伴左右,为他加油鼓劲。结束后,麦杰伟如释重负。“当时我的想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希望患者在接受手术后,能不出现排斥反应,早日康复。”

蔡洽红表示,在同意捐献,住进医院做前期准备时,为了降低移植后的排斥反应,患者体内的造血干细胞会被全部清除,此时患者的抵抗力是非常弱的。如果这时放弃捐献,意味着患者将直接死亡。因此,尽管两次采血过程都十分艰辛,夫妻俩也从未想过中途放弃,因为这是对患者的承诺。

现今,社会上有些人对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的认识有误区,认为捐献造血干细胞就是“钻骨取髓”,有损身体健康,从而对献血或者捐献造血干细胞十分抗拒。对此,蔡洽红认为,目前社会上对捐献造血干细胞的科普知识宣传不够,加上我们身边捐献过的人也比较少,没有很好的参考。她觉得,捐献者自身就是最好的榜样。“捐献完造血干细胞后,我身体恢复得很好,现在身体也很健康,希望大家能走出认知误区,向更多的患者伸出援手”,蔡洽红如是说。

据广总医院负责干细胞捐献采集工作的欧阳玲医生介绍,需要造血干细胞移植的主要是白血病、再障(再生障碍性贫血)、地贫(地中海贫血病)等血液病,以及一些X连锁遗传病及免疫疾病等,移植需要先进行HLA(白细胞膜上抗原检测)的配型。由于非血缘关系人群中,HLA配型成功几率很低,虽有很多夫妻共同报名成为志愿捐献者,但像麦杰伟夫妇这样均成功捐献的志愿者则非常罕见。

就这样,麦杰伟夫妇成了“广东省第一对、全国第二对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夫妻”,并因此登上“广州好人榜”的推荐评选活动。在寄给麦杰伟夫妻的感谢信上,患者写道:“感谢您的无私奉献,感谢你的无偿捐献!在我生命无望无助的时候,是您挽回了我的生命,重新给了我生命的希望。从今以后,我的生命流淌着您的血液,并温暖着我的人生。”

(供稿:学生记者 林玲 王玉玲 助理编辑:黄 颖)

注:本文刊登于2016年9月30日第336-337期《广州大学报》。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