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1月26日,我校召开校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开展专题学习。校领导庾建设、邹采荣、禹奇才、陈永亨、于欣伟、邓成明、傅继阳及校长助理,机关各职能部门和各学院主要负责人参与学习。 
围绕专题学习内容,校长邹采荣、副校长邓成明、校党委副书记张强依次在会上做中心发言,禹奇才、陈永亨、于欣伟、傅继阳等自由发言。邹采荣指出,依法治校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根本保证,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他着重就《实施意见》中“两个十条”的要求和规定谈了学习体会。他指出,《实施意见》在原来的基础上更加明确了校党委和校长的职责分工,十分匹配我国国情,应予以坚决拥护和长期坚持。他号召全校教师和党员加强学习,全校上下党政一心,协调配合,携手并进,共同推进学校的发展。 校党委副书记张强和副校长邓成明分别就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意见》和《决定》作指导性发言。张强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工作实际,就《实施意见》的个人基本认识、现实意义、基本要求、贯彻落实等展开了系统性解读。他提出,《实施意见》意在加强新形势下党在高等学校的领导,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总方针;应强化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和民主意识,加强《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邓成明结合大量实例阐述了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并就坚持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借鉴国外经验、从实际出发四个方面阐释了如何实现依法治国。 校党委书记庾建设做总结发言。他表示,《实施意见》的出台,是在高等学校推进和实施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和举措。过去10多年来,我校正是依靠党委领导和集体智慧,不断攻坚克难,才实现了快速发展。就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决定》和《实施意见》,庾建设提出四点要求。一是中心组成员和全体中层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把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实施意见》的精神,在学习中认识,在认识中认同,增强行动自觉;二是狠抓落实,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和完善学校的各种制度条例,确保《实施意见》落实到位,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服从党的统一领导,淡化个人名利,力争实现共同目标;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学校和学院党委都要担负起督促检查的责任,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监督落实;四是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努力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增强责任心,巧抓各种机遇,把握好创新强校工程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重大发展机遇,不辜负全体师生民众的期望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厚望。 (宣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