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的管理,更加规范、准确、及时地呈现我校在理论学习、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校园文化等方面的动态信息,学校在行政西楼后座设立了2块液晶显示屏。现就显示屏的申请使用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校属各单位。
二、使用范围
1.行政西楼后座一楼电梯间液晶显示屏(100寸)主要用于理论宣传、学术讲座预告等。
2.行政西楼后座外墙LED大显示屏(25平方米)主要用于学校大型会议、学术论坛、校园文化活动的视频和海报宣传。
三、申请流程
1.申请单位须填写《广州大学宣传设施使用申请表》(附件1),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以纸质版的形式提前3-5个工作日交至党委宣传部审批。
2.若是形势报告会、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活动、专家论证会等,需根据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批备案,并附上会议审批材料。
3.申请使用行政西楼后座一楼电梯间液晶显示屏,可使用宣传海报模板(附件2)制作宣传海报,也可自行制作宣传海报。宣传海报比例需为16:9,分辨率为1920*1080,格式为JPG或PNG。
4.申请使用行政西楼后座外墙LED大显示屏,宣传视频格式需为mp4,比例需为16:9,分辨率为1920*1080或以上;宣传海报可以使用宣传海报模板(附件2),也可以自行制作,比例需为16:9,分辨率为1920*1080,格式为JPG或PNG。
5.各单位制作的宣传视频、海报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宣传海报需彩色打印纸质版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盖章,同时OA电子版,纸质版和电子版需保证完全一致。宣传视频需自行拷贝到宣传部。
四、相关要求
1.申请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纸质版的《广州大学宣传设施使用申请表》、相关会议审批证明、宣传海报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签字盖章),以及宣传视频的电子版,以上材料均需提前3-5个工作日交至宣传部。
2.申请使用行政西楼后座一楼电梯间液晶显示屏,使用起止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申请使用行政西楼后座外墙LED大显示屏,使用起止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
3.申请单位需对宣传视频、海报严格把关、仔细校对、避免出现错误和意识形态问题。
联系人:梅淑宁(行政西楼后座一楼电梯间液晶显示屏),020-39366056,行政西楼后座620室;
吴广智(行政西楼后座外墙LED大显示屏),020-39355060,行政西楼后座625室。
宣传部
2019年12月24日
附件:1.广州大学宣传设施使用申请表
2.宣传海报模板
附件
广州大学宣传设施使用申请表
申请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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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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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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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设施 (仅选 其一) |
¨ 电梯间液晶显示屏(行政西后座一楼) ¨ LED大显示屏(行政西后座外墙) |
使用起止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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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名称及内容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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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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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部门 意见 |
主要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党委宣传部意见 |
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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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梯间液晶显示屏(行政西后座一楼)申请递交至梅淑宁老师处(行政西后座620),电话:39366056,使用起止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
(2)LED大显示屏(行政西外墙)申请递交至吴广智老师处(行政西后座625), 电话39366060,使用起止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
(3)两块显示屏原则上不能同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