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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首届“中国数字法学高峰论坛” 暨《数字法学》集刊首发式成功举办

作者:时间:2023-06-12点击数:

6月10日,首届“中国数字法学高峰论坛”暨《数字法学》集刊首发式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本次会议由我校主办,法学院(律师学院)、人权研究院、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联合承办,《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编辑部、《现代法学》编辑部、《广东社会科学》杂志社、《数字法学》编辑部等期刊协办。来自国内外三十多所高校的专家学者、司法实务界专业人士以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相关负责人等80余人参加本次会议。

聚焦数字法学研究,助推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论坛开幕式上,广州大学副校级领导邓成明教授代表我校致辞。他指出,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数字法治实践中总结成熟经验,不断创新发展数字法学理论体系;加大数字法学研究和立法咨询工作力度,助力构建数字时代新的法律法规体系。

广州大学副校级领导邓成明教授致辞

广州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秋华代表广州市法学会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对数字法学研究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他指出,要不断深化理论研究、法治实践、交流合作,努力推动新时代中国自主数字法学知识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推动数字法治研究高水平发展。

广州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秋华致辞


法学院/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刘云生院长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涛代表会议承办单位在开幕式上致辞。

 

《数字法学》集刊首发,打造数字法学立体化发展模式

依托于我校“2+5”学科与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我校法学院提出打造立体化数字法学的设想,创办了《数字法学》集刊。在本次论坛上,举行了《数字法学》集刊首发式。

法学院副院长、《数字法学》主编周少华教授介绍了集刊的创刊情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集刊分社刘骁军总编辑介绍了《数字法学》的出版定位,并对集刊的创办给予高度肯定。她指出,出版《数字法学》体现出对数字时代法治精神的探寻达到了全新的高度,期待广州大学将《数字法学》集刊打造成国内乃至国际的一流期刊。

 

探究数字法学前沿问题,专家学者畅谈学术见解

在论坛的主题研讨环节,共安排了五个单元的讨论,每个单元均安排了一场主题报告和数个专题报告。专家们围绕数字法学的前沿问题开展深入研讨,碰撞出激烈的思想火花。

华东政法大学马长山教授作了题为“数字法学的立场和方法”的主题报告。马长山教授指出,信息革命带来自然人数字化、社会关系的数字化,由此形成了一个时代性概念“数字法学”。数字时代下“人-科技”之间引发了一系列新型法律关系,数字法律是规范数字关系和数字行为的根本规则。如何维护数字正义,需要数字法学的介入。

武汉大学法学院孙晋教授作了题为“数字技术规范法律化与数字平台自治”的主题报告。他认为,应当对数字平台企业的技术规范进行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实现技术法规在硬法和软法两种形式中的平衡,注重激励性机制构建,稳妥实现技术规范的法律化,强化平台合规管理与平台规则自治深度融合,达到政府和企业之间良性互动,形成外在监管和企业合规的有机结合,以达到数字商业平台合规监管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治本之道。

中国政法大学解志勇教授作了“数字时代的伦理治理之思考”的主题报告。解志勇教授认为,最前沿的科学技术要遵守伦理规则。但是伦理也存在具有主观性、滞后性、缺乏有效性等缺陷。面对伦理规则自身存在的短板,可以将小部分伦理法制化,并融合跨学科合作对原有的法治机构进行改造,避免严重侵犯伦理的恶性事件发生。

我校人权研究院刘志强教授作了题为“‘数字人权’研究状况考察及其启示”的主题报告。刘教授从学术史的梳理与分析、“数字人权”概述以及问题的追问与启示三个方面讨论“数字人权”的研究情况,提出当前的数字人权在理论上存在观察盲点,数字人权的概念与本质仍未明晰也难以证成,技术与人权的边界尚无定论,还应当继续加强研究、论证。

西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王延川教授作了题为“在线纠纷解决机制(ODR)治理实践的检视及其修正”的主题报告。王延川教授认为,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在数字时代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当前的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应用存在诸多不足,也未能充分发挥它的作用,需要加强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与应用。

来自广州互联网法院、全国二十多家高校的学者、法律实务专家等在相关单元的讨论中发表了专题报告。本次论坛得到了国内数字法学研究领域最有影响力专家学者的支持,也吸引了一大批年轻学者、博士生的积极参与。

(供稿:法学院)